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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申报团队,每个团队不超过8人。每位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团队,项目结题前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成员。

(二)项目须有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优先考虑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鼓励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研究时间达1年时,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

(四)鼓励项目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竞赛的培育项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

1.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有未结题项目的;

2.往届已立项的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

3.已获批立项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要求

申报结题的项目,除完成项目申报书的任务之外,还需获得以下成果中的2项及以上:

1.创新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研究报告;创业训练项目需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需完成公司注册,并编制产品说明书和财务报告;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互联网+”竞赛和“挑战杯”竞赛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注册等;

4.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可在中国期刊网检索的论文,并在论文中注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四、项目申报具体安排

(一)申报限额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院对申报项目将进行评审和推荐排序,18级每班至少上报1项,19级每班至少上报2项,鼓励20级同学参与高高年级同学项目或自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6月1日2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学习委员将同学上报的申报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313059768@qq.com

申报书统一以“项目类别(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名称”作为文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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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